這篇文章從起意到今日寫完大概耗費了一個月,從2/27到3/28,原本是一些小想法,本覺想寫得太少以及其他外務太多,就先放下,今天算是個總結,算是累積後的勃發,佛洛伊德曾說:「沒有什麼叫正常人,所有人都在正常人和病人中間的灰色地帶。」,所謂的患者,或許說是性向而非疾病。這篇篇目是老早訂好的,就直接沿用不動了,四月將近,自我毀滅的思緒又悄然而升,巧合嗎?不一定,但事實是這樣的。 

 

                                                                                      3/28

 

         增修移情部分,真誠方面由於還不是討論得很清楚,會在更明朗時再繼續增修,希望能夠把長久以來的體會做更完整的表達。

 

                                           4/7

   

     三修                                              6/27

 

 

移情:

 

       移情關係是相當複雜的東西,先前已有寫過一些感想,但自己所寫過的東西到後來也忘了,之後對相同的內容又有一種新的體悟,回過頭來看發現自己早已寫下,因此或說是將已淡忘的想法重新回溫。也有可能是那是錯的,所以我後來不那麼想了,但是同樣的生命情境又再出現,相同的想法也就重新浮現,但到底如何才是對的,誰知道呢?套句心理師說過的話,該出現的東西總會在適當的時機出現。 

 

    在諮商關係進展到某種程度,而有停頓的時候,這樣的文章思緒,或能改善某些東西才是。

 

         下面是之前寫過的有關移情的東西,我是以個案的立場去寫的,現在再回過頭來看,移情成分仍濃厚,而後面會在補充之後的新想法。 

 

   若不談論移情的專門定義,而只從自身對移情之體會去做詮釋,我想對我會比較容易。先就對移情的理解講起,對我來說,移情的特色在於它是虛擬而出的情感,也就是說,這樣的情感只限於在諮商室成立關係,也比較適合在諮商室出現,它是一種營造而出的、變化性高的獨特情感,營造而出的即虛擬,至於變化性高的,我比較不那麼認為移情是對父母關係的延續,而認為移情的功能在於移案主所欠缺之情感,使得案主相信自己被關心、被愛,諮商師在情感上給予支持,讓案主在諮商室中,甚至諮商以外的時間得以在情感上得到足夠的支持,進而成長。 

 

    然而這種情感終究是虛擬的,它會遇到的問題很多,譬如諮商師對案主的反移情,與案主對諮商師的移情成份是不相同的,導致在諮商上產生謬誤。又或著因案主在諮商過程中的移情,讓案主感受到自我成長的喜悅,進而對諮商師的移情加劇,也會成為一個問題。 

 

    而移情有時也會造成諮商的侷限,原因大抵在於當諮商師與案主都習慣於某種已成固定套式的諮商模式。我曾經思考過,是否移情的產生,一部份來自喜歡自己? 所以在面對這種投射的理解時 感到愉悅而滿足,但當案主已習慣這種滿足感,對於某些想法的表達反而造成阻礙,因為那樣的表達,在想像中的諮商過程是不適合被說出的,會破壞那樣的滿足感。 

 

    事實上我發現還有很多問題不清楚,或是不願意面對,因此以上所寫只是我對移情認知中的一個面向,偏向於從功利的目的去觀察,然而我相信這樣的感情絕對不只在諮商室才允許存在,又或著說移情是能夠昇華的,當諮商關係進展到某種程度以後,或許在諮商時所產生的感情不僅僅用移情就能概括,同時我相信諮商是充滿彈性的,而不是將諮商時所產生的感情通通歸類在這一範疇。而礙於尚未充分自覺與了解,大概只能敘述到此。 

 

 一.移情起源      

 

      現在我再說清楚一些,較簡略說便是移情是可廣義來說的,舉個例子,希臘時期許多哲學家都將肉體視為禁錮靈魂的刑具,莊子也有類似的想法,在某種程度上都認為人的精神(也就是靈魂)要從身體超脫而出,成就永恆的快樂(喜樂),我想也許在某種程度上,人都在追求這種永恆性,然而人畢竟不是全能,因此或許有時會將情感寄託在自我認為全能的人物上,如神靈,如偶像崇拜,我認為這便是種廣義的移情,也就是不完美的人有「完美」的概念,於是將精神寄託於這樣的概念上,以求自我更加完整。[1]

 

   或是以一般生活中的關係而非心理治療關係言,如我幼年時對某些關係的期待也會轉嫁到現在其他人際關係上面,這都是廣義的移情。 

 

      而狹義的移情是說治療關係中所產生的感情,之前的文章我自認為不應該將所有感情毫不考慮地通通掃進移情中,但現在發覺,在寫那些東西的時候,我依然受到移情的影響,因此那些並不見得是正確的,在心理治療關係中,我們會將自己在其他人際關係中所缺少的部分寄託在與心理師的關係中,換句話說,案主在以往的生活上,在哪個部分沒有得到滿足,這部分的需求就會被反應在與心理師的關係中,譬如長期缺乏母愛的孩子到了諮商關係中,便會將對心理師產生母親般的感情,這便是移情[2],甚至可以說心理師在某種程度上代替了上帝的工作,而值得一提的是,移情通常是複雜的,人們在生活中沒有不滿足的部分是多的,但這也就是現實,而且有時某些細小的部分連自己也沒有察覺,因此移情在案主沒有充分自覺以前,是很難被表達的。當人們將這些需求交予神時,神是全能的所以沒有界線,但心理師也是人,因此雖然心理師部分代替了上帝接受案主的情感寄託,可是他終究是有限的,所以必須有界限的產生,而移情與界限的交互,我想便是我所說的「諮商幻覺」的起因。

 

二.諮商幻覺

 

       若只就較屬事實方面而言,移情關係所造成的某些現象,現在會被我自己稱為諮商幻覺。如前述,在諮商發生時,若案主(即個案,但我個人偏好用來訪者或案主、當事人,較為中性)的確感受到自己是被關心、被在乎的,並且隨著諮商進行時,心理師有時會用諮商技巧再讓案主重回某些以前的困境,那些困境是案主在以往尚沒能力處理及意識問題時所產生的,面對這些支持與困境,案主會產生一種對心理師的感情,這種感情中的各項成分每個案主不盡相同,因為較需要朋友支持的案主可能就會對諮商師產生較多朋友般的感情等等,也就是常常是在生活中缺乏什麼感情,便會在諮商關係中對心理師的感情反映出來,這便是移情,不光是對其他人際關係好的期待,有時也會對這些關係有憤怒,失望等等,即是正面移情與反面移情。

 

     而隨著移情的產生,案主會發現一個現象,為何結束會談後這樣的關心便消失了,好像是幻覺呢? 

 

  在諮商歷程中,案主也許會覺得在會談宣布結束時,心理師對自己的關心好像突然收縮不見,一直到下次的會談繼續開始,案主會對於此感到疑惑與焦慮,因為感受到的關心是真的,但是這樣的消失也是真的,這種感覺像是幻覺般。

 

  在我們社會的文化裡,一般的關係當中,我們常是可以主動親近這種關係的,例如喜歡某位老師,可以在老師非上課的時間和老師多加接近,變成亦師亦友的關係等等,但在諮商關係中,是很忌諱多重關係的,為了保護雙方,諮商關係很重視界線的存在,而這樣的界線會令案主感到不適應,大抵便是因為這樣的原因。       

 

   對此案主產生疑惑,並且也害怕心理師對案主的關心有可能隨時消失而感到焦慮,所以在需要更穩固與心理師的關係下,通常案主也會選擇主動接近心理師,這也是為什麼案主會盡量做自己覺得心理師眼中的「好個案」,或者認為,假使心理師真正關心自己,為何還要收費等等,希望自己在心理師心中的地位是獨一無二的,才不可取代、足夠穩固。

 

   同時案主也有可能將日常其他人際關係的經營方式使用在諮商關係中,例如希望可以和心理師更加親近等,但通常這樣的方式會超越諮商界線而不被心理師所允許,因此在一開始並不能很好的解決諮商幻覺的困擾。

 

  對於這樣的方式再舉例,便如試圖掌握心理師的一切,以及打破諮商界線等,除此尚有其他許多方式,不過目的都是為了更穩定關係,拿到其他社會關係來類推,並不是難以理解的。

 

   若就心理師角度而言,心理師在某種程度上希望做到的是餅乾盒一般,每個盒子放著不同的案主,在固定時間才將盒子打開,整理完後再放回去。不過對於案主來說,自己的生命歷程是不斷成長的,並不會有像是餅乾盒的情況,這便是治療關係中比較尷尬的情況,所以也是為何案主有時會希望能與心理師有更進一步的關係,為的是在心理師中的份量更重一些,而不僅僅是工作,而這樣想法的動機有很多,如為了不被拋棄,或者想被更重視等等。

 

   之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像餅乾盒般,是因為事實上在心理治療中,心理師必須有足夠的空間與時間抽離出個案的世界,否則會與個案共同陷溺其中,且心理師要有能力思考與整理個案的東西,即在陪伴個案一起分擔他(她)的痛苦時,仍要能幫助個案整理這些思緒,讓個案意識到問題並處理,這才是對於個案較好的作法,而且也是對雙方的保護,避免個案一直沉浸在潛意識中,避免心理師失去專業與助人的初衷,也是 「諮商幻覺 」產生的來源之一。

 

    除了空間與時間的需要,還有雙重關係的問題,治療關係為了保護雙方,並不希望除了治療關係以外雙方仍有其他關係,認為這樣會阻礙治療關係的進展,使得心理師無法在某種程度下超然於事外,造成心理師對個案狀況的誤判,早在佛洛伊德的年代雙重關係就引發出一些問題,所以後來有避免雙重關係這樣的說法,因此這樣的關心,倒不如稱為被動關心,只存於諮商關係中,為的是保護雙方,如果來訪者與心理師在諮商關係以外發展出其他關係,如金錢抑或是性關係,在心理學理論中來說是不好的,對雙方都有害,這也或許能夠稍微解釋這種 「諮商幻覺 」。-以上部分內容為心理師和我說明的原因

 

    此外,雖移情與反移情皆會產生,但很難說兩者對這段移情關係的觀點是相同的,也許案主將心理師視為父母親,心理師卻將案主視為朋友也不一定(當然這種情形也不只在治療關係中才有,如你(妳)對某位朋友推心置腹,朋友卻視你為敝屣般),也就是說無論心理師真正關心案主,或在心理師來說案主與自己只具有治療關係,於理於情心理師皆不會在會談時間之外再去主動關心案主。所以那樣的關心通常只發生於會談中,我猜想心理師在其他時間應該會避免案主更進一步接近自己的可能。

 

三.其他舉例

 

  以下我將解釋我所前面所提到過的三點。 

 

          在「好個案 」的部分我想到的是<AI人工智慧>的相關內容,主角大衛是名機器人,他深信購買他的父母(主要是母親)是因為他不是真人所以才不如親生兒子般喜歡他,於是他竭盡一切努力希望變成真人,目的就是為了讓媽媽像喜歡親生兒子一樣喜歡他,故事到了後頭,他發現還有其他 「大衛 」後,他攻擊了在他面前的機器人,他說自己是獨一無二的大衛,他才是大衛,其他機器人不能再分享母親的愛,已經有了亨利與馬丁(父親與親生兒子)了。 

 

      是不是有些熟悉的感覺?無論對於心理師或個案來說。先不去分析幽微的 「機器人 」人性,我想說的是,在諮商關係中案主常努力做一個 「好個案 」,是為了要讓心理師再喜歡自己一點,好再給予自己多一點關注,尤其是對於一個在生活中沒有其他支持的案主來說,這樣的行為會更加明顯。 

 

      而關於掌握心理師一切的部分,就我個人經驗而言,我曾在高三有類似強迫結案的經驗,在之後是有恢復諮商關係,但也因為這樣我對於心理師會存有某種焦慮,害怕她會再突然消失,所以我會希望能掌握她的其他部分,以確定她是不會消失的,並加深穩定感,在到現在有兩次心理師疏忽的情況,也對我造成了恐慌,以及某次暫停一個月的焦慮,都是害怕再有心理師突然消失不見,自己被拋棄的情形重演,雖然掌握了不見得不會被拋棄,但對我總是比較好的。

 

    再來是關於界線的部分,對於案主來說,打破這些界線會使得案主有自己是比較特別的感覺,讓案主認為自己與心理師的關係是更穩固的。

 

  曾有某案主問過心理師,對於他來說,觀察案主是不是像在觀察培養皿上的細菌,心理師回答他是很真心的想了解案主,案主則認為這是 「個案式理解 」

 

  案主認為,可以在心理治療情境裡揣摩各種關係,但這都不是任何關係,就算說是真心也對案主沒有說服力,當案主說希望和心理師成為朋友時,想當然爾心理師拒絕了,於是案主認為,光一個朋友都當不成的事實擺在眼前,這是哪門子誰屈從誰的人際關係,而又該拿多少錢來買這些人工同理、人造的溫暖,該拿多少錢嫖心理師?

 

   在上述三種舉例裡,案主的目的最終是要在與心理師的關係有所進展,案主是極其希望心理師將這段關係放在心上的,甚至可以這麼說,假使案主與心理師的關係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可取代的、獨一無二的,這樣的關係才足夠穩固,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案主會質疑心理治療付費這件事,因為金錢關係是很容易被取代的。

 

四.治療關係

 

   心理師這份工作太過於特殊,以至於我們無法以一般的職業道德意識去衡量心理師的工作立場(讓我們再次詛咒試圖修改考試門檻的外行立委們),通常我們對於一般職業上,視工作為工作者與工作狂並沒有明顯的價值差異,對我們說,別人是工作狂與否並沒有太大的差異,除非你是既得利益者,例如以醫病關係來說,看病的病人會希望醫生多挪出時間多看幾位病人,自己好得到看病的機會,但是醫生有沒有把某病人放在心上有時對病人來說,這樣的欲望並不是很明顯,但在心理治療上,這樣特殊的關係裡,案主是非常希望自己在心理師的心中是佔有一席之位的,在一般社會關係中,想被重視的欲望在這裡更加被放大,甚至我認為諮商關係是介於人際關係與職業關係的,這也造就了這樣特殊的關係更加特殊,也由此可見在案主心中諮商關係是相當重要的,以至於會試圖穩固或著加深這段關係。

 

    當然無論如何討論,都還是取決於雙方如何看待這段關係,醫病關係?共同成長?或是其他立場等等,但總之我想重點在雙方的共識,這相當需要雙方都是真誠且能夠表達的,所以接下來會討論關於真誠的一些想法與問題。

 

    此外,我對雙重關係是也有所想法的,我所就讀的大學算是在相當偏僻的地方,平常大家吃飯的範圍都在一條街上,常在街上遇到系上的老師,這時的老師通常已經不是老師的身分了,而是父親、丈夫,抑或是其他角色,然而我們和老師的關係有改變嗎?應該是沒有的,我在想也許人與人之間沒有什麼多重關係的說法,人與人只有一種關係,而這種關係有許多不同的性質,也就是我與某人的關係可以是有長幼的性質、朋友的性質等等,這樣的想法我想可以避免掉所謂多重關係的複雜性,倘若把關係視為固定單純的,則在雙重關係上會有矛盾的現象發生,假設我與某人有老師和朋友的兩種關係,在有時立場上,我們對老師和朋友的概念是不同的,有時甚至會互相衝突,然而事實上的確有亦師亦友的關係存在,所以沒有什麼單純的一種關係,應是關係中帶有不同的性質,我想這樣是比較合理的,與其說雙重 「關係 」,倒不如說是多種 「性質 」。 

 

    除此,最近想到的一個想法,但是尚未被驗證,因此不一定是正確的。

 

    諮商過程中,心理師陪著案主一起解決案主遇到的問題,案主便尚會對心理師產生一種情感上的依賴,是移情的成分之一。我在想依賴的原因是否因為個案對心理師依賴可以巧妙迴避掉責任或是其他負擔的問題,也就是說有許多事情再當個案無法自我覺察及自我負責的時候,可以將責任轉移到心理師身上,有一點小孩對父母或是其他下對上的關係,這樣就避免掉一些負擔,而同時這樣的意識建立以後,會使得個案感到不需負擔一些事物的滿足,也就再加深了移情的程度。

 

      我一開始原本是想依賴性的移情產生是因為個案的迴避負擔的欲望(當然這種欲望不是有意識的行為),但後來在思考源流以後,我在想也許是跟治療師的 「態度 」有關,也就是心理治療的性質像是原本就是治療師在幫助個案成長,治療師的行為看起來也的確像是在 「關心 」個案,也許是因為職業上的工作方式與職責,但個案 的確也有被關心、在乎的感覺,而產生對治療師本人的移情(寫到這裡我又察覺到對於治療關係的思考,是故意負面的,以讓自己更獨立些),並且會產生個案將負擔轉移的現象(中間過程有點不清楚),而造成依賴,但是這種依賴成立的 「責任 」究竟因歸屬於個案還是治療師呢?

 

  五.結語

 

  當然,做為一位案主,如硬要說是受移情影響,我還是會希望這樣的感情絕對不只在諮商室才允許存在,這樣的感情不是在打開餅乾盒時才突然有的,我當然希望心理師是主動關心我的,而不侷限在會談時間中,如此以告訴自己這段關係並不是由金錢所建立起的關係,並且能夠相信自己感受到感情是真的,而不是 「諮商幻覺 」,抑或是我努力做一個 「好個案 」讓心理師喜歡,就好像努力做好學生好小孩討老師父母歡心一樣,渴望多被關注。

 

     又或著說移情是能夠昇華的,當諮商關係進展到某種程度以後,或許在諮商時所產生的感情不僅僅用移情就能概括,同時我相信諮商是充滿彈性的,而不是將諮商時所產生的感情通通歸類在這一範疇,但這是否是正確的,也許在往後諮商理論更進步有其他新的說法也不無可能,現下我還是盡量,或說故意用一種很理性的方式去分析,強調雙方的對立,一種殘酷的自我抵抗。

 

   而人最終是不可能永遠依賴於另一人的, 「留下來或著我跟你走」這句話只在電影裡出現過,那時不完美的人對於完美的寄託,在現實,人的成長是由自己決定的,其他人只能幫助你或是為你加油打氣。心理師曾和我說過: 「我不能跟著你一起成長」,在當時我其實是很激動的,但這樣的機動並不是難過或是沮喪,而是像突然捅破的紙窗,猛然見得月色那樣,一種突然看見真實的震撼,除此當然還是會有失落與難過,但通常在夢想幻滅,認清事實後,這種感覺是常有的。她也和我說我會遇到一個成長步調與我一致的伴,那才是我真正要找的 「伴 」。

 

真誠:

 

    前面說的移情是片面中的片面,我自己也明白是相當有限的看法,一是移情本身就過於複雜被解釋,一是我取決的立場不是專業的論述,蓋因我本身就非相關科系出身,我所取決的立場是案主(or來訪者or當世人or個案)的立場,這也本就符合我的身分與處境。

 

    講到移情接下再討論真誠,並且我會解釋我的看法,移情和真誠有什麼邏輯關係。

 

  先放上之前所提過的,真誠的思考 

 

對於這個討論,我試著用案主的立場去表達對真誠的需要。為什麼案主會希望諮商師保有一定的真誠呢? 

 

對我來說,真誠的需要可以從怕被傷害的焦慮來看,一是我需要確立這段關係是穩固的,並且感受到真誠可以讓我相信我並不是隨時有可能被拋棄的。也就是說我必須知道諮商師如何看待諮商關係,我才能決瞪我如何看待這段關係,諮商師對這段關係的真誠就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對關係有共識可以加深關係的穩固。同時一定程度的真誠,可以使我明白在諮商師眼中(在這裡我不知道是否也算是心中)對我以及我所說的事件的看法,或是去感受自己對諮商師的影響,以揣測自我在諮商師的地位。我想案主都會希望能夠在保有一定的重要性,以防自己隨時都有可能被拋棄,某方面我想大多數案主都曾經想多了解諮商師而或多或少做出不同舉動,也許就來自對於這方面的需要,同時也希望能夠進而做一個 好個案 」。 

 

並且我總是害怕不被理解的,一定程度的真誠或說回應,可以使得我確認諮商師是否理解我的想法,這對我決定是否繼續袒露自我有很大的影響,我想也是諮商關係成立的目的。 

 

綜和以上我想倒不如說是對於得知諮商師是否關心自己的一種需要。不管什麼樣的關係,我想人都很希望自己是被真實關心的,而不是你得到很高的成就所以父母關心你,你為老闆賺錢而老板關心你。對於諮商關係我想也是需要的,雖然這樣的關係較為特殊,在某種角度來說這樣的關心甚至是以金錢換取的,雖然金錢是用以釐清界線,但希望能夠被真心的關懷我想是案主需要的,而真誠能夠幫助案主對這件事的確立。 

 

當然這裡產生一個問題點,在於前面所述的狀況都是單方面的需求,但一段關係通常是雙面的,例如親情友情的互相關心、支持,而諮商關係中諮商師對案主的幫助是極為明顯的,但是案主能給予諮商師什麼回饋是有點不明確的,我想以金錢換取關心這樣的說法是極為狹隘的,又或說諮商師從幫助案主得到滿足,但是這畢竟是諮商師心理的作用,而不是案主所給予的。又或說在其他關係中,無論是社會的教育或是我們自己的釐清,常態來看是比較容易劃出分際的,然而諮商關係並不傳統而能難以清楚,也許這個問題值得再去思考。

 

一.  為什麼需要真誠

 

      補充上面所言,這段日子我找到很多有關於此的訊息,如<診療椅上的謊言>片段,我發現案主是希望發現心理師其他面向的,例如心理師的黑暗面、難堪等平時未揭露的一部份,也許是要看到更像人的心理師,或是看到對方較為私密的部分,自覺能跟對方更親近,所以如果這部分是由心理師自我坦然我想會更好。 綜合前面所述,並同樣地說明我現在的想法,我想真誠的功用,是建立在移情上的,一旦真誠的問題處理得很好,便可加速雙方及二者關係的成長, 一或說使個體化的現象更為顯著。

 

      除了當下感受,案主在心理師的幫助下得到進步,那是否這樣的改變能夠反過來由案主幫助心理師呢?而心理師是否能夠坦然說明自己被影響的部分,或著是沒有影響?以及心理師如何看待這段關係,案主才能再決定自己要如何面對這段關係,這都是需要真誠的地方,當然絕不僅如此,很多地方也需要真誠。

 

二.  真誠需求的兩個面向

 

      首先分析真誠需求的來源,可以發現真誠是建立在產生移情的基礎上的,這在前面應有所解釋,一旦移情產生,案主與心理師不是陌生人後,案主開始在乎心理師對自己的想法,於是開始產生對治療師真誠的需求,而除去對外在社會真誠的需求而言,對於治療關係的真誠需求可能來自於案主本身有自我進步的能力及需求,當移情產生時,案主若把焦點都放在諮商關係上,便沒有力氣再更進一步自我完整,對於諮商目的似乎也背道而馳(當然不同諮商關係可能有不同諮商目的),因此倘若心理師能給予案主足夠的真誠上的支持,或是說能將諮商關係提升,案主便可以將注意力轉回自身上,並加強案主本身自我提升的能力,當然諮商關係的提升同時也會帶動案主在社會中其他關係的提升,人與人的關係多是有共通點的。

 

  換句話說,當案主試圖接案心理師時,表示案主更渴望知道心理師更多的訊息,例如案主詢問心理師為何要從事此行業,或著為何諮商要收費等等,以詢問的方式更接近心理師,而透過對心理師更多的了解,無論從真誠抑或是從其他方面說,通常會發現心理師並不是自己心目中完美的寄託(如移情篇說到的),而進而轉變移情的成分,對現實有更多的理解,從此方面來說,這是案主出於保護自己的動機,也對案主是好的。

 

  說得更詳細一點,由於移情的產生,使得案主擔心是否被喜愛討厭,試圖做一個「好個案」等等,如同前述,而這些都是需要心理師以真誠做出回應的,適當的真誠會讓這些焦慮得到解決或是緩解。同時,出於保護自己,案主需要更明確了解心理師的想法,以確保自己不會被傷害,或是預防傷害,而同樣得都需要真誠作為溝通的基礎。

 

    總而來說,真誠的需求奠基來自移情,而真誠的需求原因有兩點一是渴望與心理師更加接近,一是希望透過了解避免自己受傷害,或說在更了解對方的想法後,也才更知道要把自己放在哪種地位上,而當這樣的需求被「適當」的滿足後,應可使得雙方及雙方的關係更向前邁進。

 

三.  真誠的意義

 

     我們很難明白,在案主坦誠地說出心裡話時,心理師當下的想法是什麼,贊同?無感?或是嗤之以鼻,無論有什麼樣的說法,這不能說是不對的,而在一般關係中有時我們因禮貌不會表達,也許會試圖透漏自己的看法,但在諮商關係中或是不必如此,是否心理師能夠確切以一種適當的方式明白表達其想法,我想是很重要的,並不是不需要,而是如何需要,也就是案主會在有日意識到真誠的需要,並會了解為何需要。我想越容易沒有顧忌就相互坦誠以對的關係,代表著雙方相互的信任度到達非常高的地步。

 

      然而只言真誠似乎有點空泛,我再試圖說說我覺得什麼叫真誠。真誠或說是心理師能夠在適當的時候坦白說明自己當下的想法,而盡量沒有迴避,所謂適當的時候,我想是由心理師自行拿捏,在衡量不傷害案主的前提下,能夠越坦白的說出自我心中的想法,而當案主感受到心理師的坦白時,就其坦白本身便會有一種滿足的感覺,無論坦白的答案是否被滿意。

 

  而重要的是如何適切表達真誠,在一般人際關係我們也不太可能對任何人任何時候的坦白,但我們不一定不真誠,可見真誠是適當的坦白,

 

   當然,心理師並不是時時刻刻都是坦白的,原因我想有二,一是心理師本身的黑暗面,二是適當性的問題,如同前述所謂的真誠是要在適當的時候坦白,也許在某些時候的坦白,置換了處境,就由好處變成壞處。並且,心理師的坦白還需要克服自己的黑暗面,才能表達自己的真誠,而這方面由於我立場的不同,也只是道聽塗說,沒有辦法有再多的敘述,也許有天能再補齊。

 

  心理師在無法如案主預期的坦白,或如前述的原因,而其也會有其暫時迴避的方式,如精神分析學派善用的迴避方式就是 「你為什麼會這麼問我? 」並藉由分析案主的問題來迴避回答。案主時常擔心心理師對自己的負面批評,因此雖在理性上能理解是人性,但在感性上卻是會感到焦慮的,在其他的關係中,或多或少也會有這樣的焦慮,但如果案主視心理師為非常重要的對象,那麼這樣的焦慮便會達於日常生活中對於其他關係的焦慮(我想諮商關係應該會是很重要的關係),人是社會的動物,無論如何的喜愛自己,在某種程度上還是需要透過他人來自我定位。

 

   在心理師無法克服黑暗面,或是無法以適當的方式表達,以及認為這些想法無助於案主的成長時,就不會回應案主真誠的要求,而這被認為是對雙方有益的處理方式。心理師便曾和我說過:「能說的我應該很坦誠 但你想知道的是我不能說的。」

 

      並且如前述所說,案主是否能夠與心理師建立起 「共識 」真誠應是佔有很重要的部分,從真誠-移情整個來說,重要的還是共識,而共識需要溝通,無論對於治療關係或是其他,共識應該都是重要的一環,不同的是,在諮商關係中這是可以比較容易被討論的,案主主要要克服的問題大概在於是否能夠清楚且能夠表達。

 

     在真誠方面,了解的還不夠多,因此無法像移情有那麼多的敘述,在描寫過程也明白自己仍舊有一些問題意識沒有清楚,但不打算再修了,有天弄清楚了會在轉變成為新的文字。而從移情篇寫到真誠篇,可看見對於移情的建立與消弭的縱線,只是這樣的脈絡在這篇文章並不是重點,因此並沒有清楚的架構,對於此,同樣希望有朝一日還能再變成文字。

 

 待討論:  

 

 (辣媽當關房子-工作室為何不怕被個案看見?  立場反省-外國人如何看待諮商關係? 在台灣是否相同? ) 

 



[1]這個概念來自笛卡爾

[2] 這是我自己的看法,或許與專業的定義有所出入。

 

 

 於今天耗費整天才勘寫完,剛好這這星期天便是張國榮十年紀念音樂會,今日天氣微涼,仍下雨,想到這幾天思緒實在相當龐雜,為了怕去完音樂會後更加混亂而無法寫完,同時此篇也擱置太久,於是特別趕在今天寫完,以在星期天之前為自己做個小結,現下寫完後實在鬆了一口氣,還有許多未詳及待做修改之處就等到日後有需要再繼續吧。    

 

                                            3/28

 

   那麼遠,那麼近,永遠寵愛張國榮 

 

   玻璃之情

 

從2/27寫到6/28終於寫完了,我要哭惹QQ

                                                              6/28

 

 

 

諮商帶給我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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